关于举办2025年“飞扬杯”羽毛球团体比赛的通知
日期:2025年03月26日 11:04 点击:

各学院:

为积极响应国家“健康中国”战略,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的重要论述,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团结协作精神,营造活力四溢的校园体育氛围,充分展现我校大学生奋发向上、勇于拼搏的精神风貌。现决定举行2025年重庆理工大学“飞扬杯”羽毛球团体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花溪校区: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4日

两江校区:2025年3月31日下午和4月7日下午

二、比赛地点

花溪校区: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申吉冬体育馆

两江校区:重庆理工大学两江校区弘毅楼学生活动中心

三、参与对象

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重庆理工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指导单位:重庆理工大学体育部

(三)承办单位:重庆理工大学学生体育联盟

(四)协办单位:重庆理工大学羽毛球协会

五、比赛项目

团体赛形式:设置五个单项(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子单打、两组混合双打)。以学院为单位,每人仅可报一项且不可兼项,参赛人员由各个学院自主选拔。

六、报名参赛办法

(一)报名方式:提交电子报名表和纸质报名表

1.花溪校区各学院参赛队负责人需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报名负责人秦艺菲QQ邮箱:3011248524@qq.com。纸质报名表盖章后和参赛队员保险单在4月8日18:00之前,交于体育馆108室本次比赛报名处。(报名联系人:秦艺菲,联系电话:19112761121,QQ:3011248524)

2.两江校区各学院参赛队负责人需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报名负责人王立QQ邮箱:3310748140@qq.com。纸质报名表盖章后和参赛队员保险单在3月27日18:00之前,交于两江校区羽毛球社负责人收取,并于4月14日来花溪打冠亚军决赛时候一起交至体育馆108本次比赛报名处。(报名联系人:王立,联系电话:18523599649,QQ:3310748140)

(二)报名须知:

1.请各学院参赛队确定自己领队(仅学院老师担任)及学院队员学号、姓名、电话、QQ、身份证号、参赛项目等信息,以报名表形式交给报名负责人。(报名表详见附件一)

2.提交报名表后各个项目的参赛队员如无特殊情况将不可增补替换直到全部比赛结束。

3.各学院需确保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良好,并为每位参赛运动员购买保险,作为参赛依据。

4.各学院参赛队的水、服装、保险等相关费用自理。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赛制

1.比赛按实际报名队伍数量确定赛制。采用贝格尔编排法编排,在赛前进行抽签分组,抽签顺序按提交报名表先后顺序进行。

2.各组参赛队伍在5支(含5支)以内的进行单循环比赛;在6支(含6支)以上的进行分组循环、交叉淘汰比赛。

(三)积分与决定名次的办法

1.比赛按实际报名队伍数量确定赛制后确定每场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2.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胜场相等时,比赛积分多者排名在前,小组赛积分办法如下:胜场5:0、4:1时,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胜场3:2时,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弃权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对手5:0胜。

(1)胜负局数比值(C值):当两队或两队以上比赛积分仍相等时,全部比赛胜局数与负局数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2)总得失分比值(Z值):当两队或两队以上胜负局数比值(C值)仍相等时,全部比赛得失分值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3)当两队总得失分比值仍相等时,两队之间比赛胜者排名在前;

(4)当三队或三队以上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第1条和第2条的标准确定排名。

(四)每场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学生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所有运动员必须遵守大会制定的竞赛安排和竞赛规则,凡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成绩依次递补。

(六)比赛方法

1.小组赛与淘汰赛均采用五局三胜制,小组赛必须打满五局,淘汰赛分出胜负即停止。

2.淘汰赛的所有比赛,每场比赛的项目顺序均由双方领队现场抽签决定,由猜球头方向来定哪方第一个抽签。

3.运动员必须按照排定的比赛日期、场序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凡迟到15分钟仍然未开始比赛的运动员视为自动弃权。

4.比赛用球:组委会指定比赛羽毛球型号为统一用球。

注:冠亚军比赛在花溪校区举行

八、奖项设置

(一)比赛奖项:

花溪校区:比赛对前五名的参赛队进行奖励,前四名各一支参赛队,第五名并列四支参赛队。获得比赛团体前三名的参赛队颁发牌匾+奖牌+荣誉证书,获得比赛团体第四名的参赛队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团体第五名的参赛队颁发荣誉证书。

两江校区:获得比赛团体前三名的参赛队颁发奖牌+荣誉证书。

(二)其他奖项:

优秀工作人员按照4:1颁发奖状(不超过12人)

优秀裁判按照4:1颁发奖状(不超过10人)

注:优秀裁判根据裁判比赛时长及个人表现选取;优秀工作人员根据工作人员的出勤率及个人表现选取。

九、其他事项

(一)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

(二)比赛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统一选调。

(三)比赛所有解释权、修改权属重庆理工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未尽事宜,后续通知。



                                                                                       重庆理工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